海原县西湖小区北侧道路与万福路西延伸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西湖小区北侧道路与万福路西延伸段工程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5]1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区补和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海原县老城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西湖小区北侧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西湖小区北侧路长381米。
给水工程:西湖小区北侧路(华山路~西河路)给水管道西侧与华山路已有低区主管道相连,东侧与本次设计西河路给水主管道相连,管径dn200长度390米。
再生水工程:西湖小区北侧路(华山路~西河路)再生水管道西
侧与华山路已有再生水管道相连,东侧与本次设计西河路再生水主管道相连,管径dn160长度390米。
排水工程:西湖小区北侧路(华山路~西河路)排水管道沿西湖小区北侧路敷设收集道路两侧雨水及污水排至华山路已有排水管道,管径d500 L=380m。排水管道布置于道路南侧人行道处,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橡胶圈接口,管道基础采用180°混凝土基础。
万福路西延伸段工程:
道路工程:万福路西延伸段长542米。
给水工程:万福路西延伸段(文联路南苑公园~黎明路)段给水管道东侧与黎明路已有高区管道连接,西侧与华山路已有管道连接,管径dn315,长度550米。
再生水工程:万福路西延伸段(文联路南苑公园~黎明路)段再生水管道西侧与华山路已有管道连接,管径dn160,长度550米。
排水工程:万福路西延伸段(文联路南苑公园~黎明路)现状无排水管道,排水管道起点为黎明路,沿万福路敷设收集道路两侧雨水及污水排入华山路已有排水管道,其中d500 L=530m,,排水管道布置于道路南侧人行道处,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橡胶圈接口,管道基础采用180°混凝土基础。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施工两个标段:
一标段:西湖小区北侧道路;二标段:万福路西延伸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施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报名,同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的资格证及注册证(注: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2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单位相关资质复印件到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D区7号楼319复室)。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经核实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 海原县老城区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 城D区7号楼319复室
联系人:马晓宁 联系人: 孙涛
电 话:13409570666 电话:095189493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