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城区游园、广场、苗圃园林设施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海园林字【2015】8号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经财政部门评审的中标价达到呼政办字[2015]54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海拉尔区园林管理处现对海拉尔城区游园、广场、苗圃园林设施维修项目工程施工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一、工程名称:海拉尔城区游园、广场、苗圃园林设施维修项目 二、建设单位: 海拉尔区园林管理处 联系人: 韩丽杰 联系电话: 15848018800 招标监督机构: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投诉电话: 0470-8110304 三、建设地点: 海拉尔城区游园、广场、苗圃 四、项目概况:广场游园内地面维修,喷灌、灯具设施维修,凉亭、座椅、垃圾箱等雕塑小品维修,河岸护栏维修加固,广场游园办公室设施维修,苗圃外围护栏及卷帘机维修等。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中标价: 项目编号:2015-XE0128-GC0123 招标内容、规模:广场游园内地面维修,喷灌、灯具设施维修,凉亭、座椅、垃圾箱等雕塑小品维修,河岸护栏维修加固,广场游园办公室设施维修,苗圃外围护栏及卷帘机维修等. 中标价:398,593.00元。 六、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政府拨款,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2、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科(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城区友好五街西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5楼501室),报名资料需提供一份。报名结束后按公告中规定时间进行抽签活动。 3、报名需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安全员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红章)一份(A4纸),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原件,如未提供原件,做无效投标处理,不能参与开标。 八、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15年8月4日17时 投标保证金缴入: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4038148478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九、抽签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5年8月6日09时30分 2. 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城区友好五街西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 5 楼507室。 3. 抽签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园林绿化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本次招标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5、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截止日期前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7000元(注: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中标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中心指定帐户,汇款单名称必须与投标企业的名称相符(投标单位必须以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只按汇款单上的企业名称以银行电汇方式退款,当地投标人以转帐支票的方式退还,不以现金的方式退还保证金),以其它方式及其它账户汇款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与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科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人未处在被禁止进入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十一、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1、本工程在报名期间,收取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招标公告第十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投标人到现场报名,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联系人确认报名是否成功,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随机抽取活动。 2、报名时提供的报名资料不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随机抽取结果将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经招标人申请,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由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十四、本工程根据财政部门评审确定的中标价,投标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0470-8110304 地 址: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城区友好五街西 十六、本公告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七、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工程施工图纸。(如有) 十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科 项目联系人: 孙烨 郭晓伟 电话: 0470-8110363 传真: 0470-811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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