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乐市市民广场建设工程(绿化)已由博州发改委以博州发改(2013)18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博乐市市民广场建设工程(绿化)一标段 2.2 建设地址:博乐市政府前广场 2.3 建设规模:一标段绿化面积10000平方米。 2.4 建安投资:一标段950万元。 2.5计划工期:37天 ,计划2015年8月30日开工2015年10月5日竣工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设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5. 投标报名 施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19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5 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17日,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团结路 地 址:乌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4楼) 邮 编: 833400 邮 编: 830000 联 系 人:马忠武 联 系 人:邓新岗 电 话:13579587323 电 话:0909-222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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