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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2015年度绿化养护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为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2015年度绿化养护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50403-1021(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3、预算编号:00-15-0139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卫生中心内绿地养护、草坪混播黑麦草、名木古树挂牌养护、各类树木养护、室内摆花、400m2花境种植(一年四季更新)等,绿化面积约17372m2。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按业主要求
6、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后按业主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7-2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8-17,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红章扫描件 5、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响应单位可于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国定及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1室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纸质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谈判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上述内容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8-18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8-18 13: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277号
2、开标地点: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277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谈判响应资格。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响应回执 、谈判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并能成功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参加谈判。迟到或未携带CA证书导致无法现场签到、解密的响应单位将拒绝其参加谈判。 3、装订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607号 地 址: 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2577号201室 邮 编: 201318 邮 编: 201399 联 系 人: 蔡磊 联 系 人: 吴晓红 电 话: 13391235669 电 话: 68015999 传 真: 68139307 传 真: 021-68015999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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