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28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文物及历史文化保护项目(房良联合县政府旧址抢修修缮工程) 二、项目编号:TCCX-2015WHWYH07108 三、采购人: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四、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甲12号公开招标 五、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六、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14号院 七、采购内容:遗址保护工程 八、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九、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201.05万元 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布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07月 28日至 2015年 08 月 0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到11:30,下午13:30到16:00(北京时间),到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14号院四单元301室报名,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1)购买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一份并加盖公章;(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3)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税务登记证及近六个月内任何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记录文件;(6)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内任何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文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报名。以上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原件归还,复印件留存于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10.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递交到下述开标地址。 11.兹定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及开标时间)在下述开标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递交/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二层会议室。 十一、报名时间:2015年07月28日-2015年08月03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3:30到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完整报名资料到下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一家施工单位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每套1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有限公司(地址: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乙14号院四单元301室) 十二、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政府采购网(http://www.bjcz.gov.cn)、房山财政网(http://czh.bjfsh.gov.cn/zfcg/zbgg/index.as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十三、当报名家数超过四家(含)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择优确定三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十四、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69351968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 07 月 28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