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5150057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盘锦高升经济区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盘锦高升经济区绿化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盘发改2发[2015]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盘锦高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高升经济区绿化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高升经济区。 2.2合同估算价为180万元。 2.3招标范围: 绿化工程 2.4工期要求: 2015 年 8 月 30日开工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62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班子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证书(所有人员均需提供合同原件、有人社部门印章)、授权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至 2015 年 8 月 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到盘锦市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6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月 3日至 2015 年 8 月7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2: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到盘锦市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8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高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盘锦市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 盘锦高升经济区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56-577-1A 联 系 人: 张明 联 系 人: 王经理 电 话: 0427-5926566 电 话: 0427-2810499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 号:312962350149 联系人:高 原 电 话:0427-28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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