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丰镇红安村生态园道路工程经有关方面批准,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已具备开工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特邀具有相应施工资质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该项目工程招投标,现将工程招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安丰镇红安村生态园道路总长约1134m。设计浇筑砼C30路面长度约1134m,宽度4m。 二、工程内容及标准: 1、红安村生态园道路施工方法及标准:一是测量放样,开挖路槽15cm,整平压实。二是施做压实15cm厚灰土结碎砖基层,碎砖摊铺应均匀,石灰:土:碎砖=1:5.6:35(重量比)。先用轻型压路机碾压2-3遍,后用8-12T压路机碾压(边压边洒水,注意路基土的适宜含水率),碾压至稳定成型。同时随时检查标高和平整度,如有不符合立即找补;三是浇筑16cm厚C30水泥砼路面,应严格按照设计的配合比和坍落度施工,拌和均匀,摊铺平整并有一定路拱,振捣充分。浇筑完毕后,养护要及时到位,并按要求适时施工压膜图案(图案由甲方选择)和设置胀缩缝,每150m设一道2cm宽胀缝、4.5m设一道缩缝,缝内均需清理干净后灌满沥青。四是砼路面两边各做0.5m宽素土路肩,路两侧坡比为1:1.5。五是道路必须顺直且两侧弃土垃圾必须清理,出新道路形象。每道工序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并与陈先生联系(电话18921836882)。非甲方重大变更项目,所有项目的施工内容都包含在报价内。 三、工程工期:本工程工期为25个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六、工程款结算办法:完成形象进度50%,支付合同价款30%;完成形象进度80%,支付至合同价款50%;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资料后,支付至核定价款80%;待项目通过省厅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至审定价款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满五年质量达标结清(无息)。 七、工程投标要求: 1、凡报名投标单位,具有三级及以上建筑或市政施工总承包资质。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开标时项目经理需到场。 2、资格后审资料要求:①法人身份证明②法人委托书③被委托人身份证明④有效的营业执照⑤有效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⑥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⑦报名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社保证明。以上资料一正本二副本,章印齐全。 3、商务标:①投标函;②工程预算书为全费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含税费)以上资料一正本二副本,章印齐全。③电子文档(光盘)一份(含投标函、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4、报名时同时递交投标诚信保证金20000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施工后转为质量保证金。 5、自行察看现场。中标施工方负责一切安全责任,与发包方无关。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本工程设最高限价,超过限价按废标处理) 九、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和分包。 十、报名时间及报名费:投标单位于2015年8 月4日18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安丰镇招投标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张会计13270020208,85301641),报名时缴纳资料费300元(不返还),投标诚信保证金20000元。 十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等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必须于2015年8月 4日18时前与招标办联系,书面给予解答。投标申请人可登录东台市安丰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zgaf.gov.cn)查阅下载。 十二、招标单位提供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各一份。 十三、编送投标书期限:2015年8月5日上午9时前送至镇政府六楼会议室。 十四、开评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 8月5日上午9时前,在安丰镇政府六楼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