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登记号:SPZB2015-011 1.招标条件 庄桥街道费市村村内道路改建工程已由庄桥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费市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村自筹。本项目属于江北区庄桥街道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160米,一般宽度为3.5米,路面结构采用18cm厚混凝土面层+10cm碎石垫层;新建厕所建筑面积为25.83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590258元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浇筑、厕所新建、苗木种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及人员配备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列入《江北区2014-2015年度规模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的施工单位。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3其它人员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包括相应专业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其他岗位人员投标人自行考虑。 3.4其他要求:报名企业入围申请时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应在有效期内,否则在报名前应及时报江北区公管办备案,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备案的视作自动放弃。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3日(法定休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时,2:00~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承诺书》、《拟派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及管理机构配备人员相关资料(详见简易招标文件),至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201号时代金茂大厦H幢910室)进行投标报名登记。 4.2简易招标文件可在本公告附件免费下载,投标报名登记必须由入围企业交易员本人参加,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受理。 4.3报名登记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查验,资料不全、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模糊不清者,将取消竞标资格。 5.交易办法 5.1交易截止时间:2015年8月4日15时00分 5.2交易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5号楼114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北环西路500号)。 5.3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须在交易时间截止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交易会议,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取消竞标资格。 5.4中标单位确定:从所有有效投标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二家单位,按照抽取顺序分别对应为本项目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5.5本项目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100%-下浮率)+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本工程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为0元;下浮率为:从3%、3.5%、4%、4.5%、5%、5.5%、6%、6.5%、7%、7.5%、8%共11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5.6合同子目单价的确定:以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相应子项目单价及开标当日随机抽取的下浮率确定。 6.合同形式及结算办法 6.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 6.2结算办法:详见简易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费市股份经济合作社 8.2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586577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