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简介: |
张家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JSGC2015-084 1.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的第八中学室外市政改造工程已经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业务的投标。 2.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开发区 (2) 工程规模:张家港市第八中学室外市政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约2800平方米,混凝土路侧石880米,荷兰砖人行道板430m2,混凝土道路路面570m2;Ⅱ级钢筋混凝土D300雨水管约560米,Ⅱ级钢筋混凝土D400雨水管约75米,Ⅱ级钢筋混凝土D500雨水管约85米;DN300HDPE中空壁缠绕管约310米,及雨水检查井、污水检查井,及其他零星工程。招标金额约140万。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 计划工期:按建设方要求 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4.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叁级以上企业。 (2) 拟选工程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相应小型项目管理师、建造师二级及二级以上。 (3) 企业业绩、信誉: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记录证明(当地检察院或纪检监察部门近期出具的查询记录为准)(报名时提供原件) (4) 其他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3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集体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类三级及三级以上。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6家时,由招标人在满足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签6家入围投标企业;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或等于6家时,则全部入围。 6.评标办法及中标原则:评标方法采用以合理低价为中标原则。最高限价为标底价的80%,高于此价格为废标;不设最低限价,原则上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最低报价不得低于次低价5%(含)以上,否则作废标处理。 7.招标资格审核办法: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日期:2015年7月31日 截止日期 :2015年8月4日 上午起止时间: 8:30 -11:30 下午起止时间: 13:30 -16:30 地点:张家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开发区东辅楼2楼203室) 电话: 58111925 传真: 58986102 邮编: 215600 联系人:曾亚香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至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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