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湖南路晋城段绿化补栽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建设单位 晋宁县晋城镇人民政府 原公告标题 环湖南路晋城段绿化补栽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昆明新迪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晋宁县晋城镇人民政府 委托,拟对环湖南路晋城段绿化补栽项目 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竞标人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项目名称:环湖南路晋城段绿化补栽项目。 2.2项目实施地点:环湖南路晋城段。 2.3工程概况:环湖南路晋城段绿化补栽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0万元。 2.4招标范围:环湖南路晋城段绿化补栽项目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10日历天(每延期1天罚款2000元)。 2.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所补种的苗木第二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7履约保证金要求:竞标人中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0%,当拦标价与中标价之差大于10%时,中标人除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招标人提交低价诚信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低价诚信保证金之和不低于拦标价与中标价之差,且低价诚信保证金须提交现金。 2.8其他:竞标人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前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否则中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 2.9付款方式: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80%,待第二年检查验收补种的苗木成活率达到90%后支付剩余20%。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施工肆级及以上(含肆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3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滇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同时需按昆政办【2010】75号要求出具中标后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昆明市外企业同时需按昆政办【2010】75号要求出具中标后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 3.4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事故;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未被昆明市辖区内监管办列入禁止进入昆明市辖区交易中心交易名单。 3.5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6投标人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前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否则中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 3.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15-07-31 17:35 至 2015-08-05 17:35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竞争性谈判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 5.竞标文件的递交: 5.1 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08-10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竞标人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竞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竞标文件回执”,竞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地址 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宁县昆阳大街94号院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7.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晋宁县晋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保 联系电话:15877971852 7.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新迪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洪 联系电话: 13698720335 传真:0871-65378262 7.3电子招标、投标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电话:400-003-4588 技术支持QQ:1928010055,19280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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