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花园河河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信息通告 项目编号:lnhy20150096 丹东市振兴区花园河河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已经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丹东市振兴区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兴区花园河河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文件名称:丹东市振兴区花园河河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五、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丹东市振兴区花园河 2.项目范围:丹东市振兴区花园河河道改造工程(详见给定的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前完工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5.采购预算:人民币9129232.23元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丹东市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丹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丹东市政府采购网站网址为http://60.21.141.206)。 九、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5年8月3日起至2015年8月7日止(办公时间:08:00-17:00)。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 领取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09室 3.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伍佰元(售后不退) 十、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专业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须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24日上午9:30分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24日上午9:30分前,开标地点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十三、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和丹东市振兴区城乡建设局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0415-202728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415-3450858 联系人:李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415-2128998 联系人:周女士 振兴区财政局 附件:丹东市振兴区花园河河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通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