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5232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省佛山市2015年顺德区清晖园修缮养护工程(二次)招村公告 |
工程简介: |
2015年顺德区清晖园修缮养护工程(二次)2015年08月03日
2015年顺德区清晖园修缮养护工程(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2015年顺德区清晖园修缮养护工程(二次)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清晖园博物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64.89(万元),工期:60日历天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清晖园内凤来峰、罗汉池养护,园内养护翻新,元宝亭、归寄庐养护,由佛山市顺德区清晖园博物馆负责筹建。具体做法详见施工设计图。工程内容包括:楼地面整改、景窗维修改造、园内养护翻新等。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 3.3 诚信要求 3.4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 5.2招标文件经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0000.00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 0.00 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它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8.随机定标的安排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它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清晖园博物馆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7-22312203 招标代理: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757-22313232 传真:0757-22313231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19号鸿业大厦4楼 邮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22836711 |
报名期限: | 2015/8/4至 2015/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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