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县发改投资[2015]67、129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宜县发改比选备案〔2015〕45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宜宾县横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2015年横江古镇牌坊修建项目 建设地点 宜宾县横江镇 实施时间 拟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工期 90个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包含仿古牌坊一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 建设资金 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及自筹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2015年横江古镇牌坊修建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比选申请人2012年7月以来有一个新建仿古建筑的类似业绩(不低于本项目投资56.29万元)。②比选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级别:二级建造师及以上,专业:房屋建筑、下同)、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等必须是注册于本单位的人员;本工程的比选被邀请人的代理人必须是公司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领取比选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书中代理人、领取中选通知书、合同签订、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为同一人),所有拟派人员须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或证明,参加比选时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中任职。③采取A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请在转账时注明:“XXX工程保证金”且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开户许可证和银行缴款凭证(以到帐为准)复印件加盖鲜章后传真至比选人. ④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的代理人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交盖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等相关资料.⑤省外企业应持有《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8月0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8月06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安北路支行 账 号:28608184631000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施工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5年08月07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县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中心大楼三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宜宾县横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宾县横江镇 邮 编:644613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1-3760660 传 真:0831-3760660 电子邮件(E-mail): 2015年08月03日(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