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宿迁市微山湖路、青海湖路、富康大道等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45251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宿迁市微山湖路、青海湖路、富康大道等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SQ20140414503项目名称宿迁市微山湖路、青海湖路、富康大道等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SQ2014041450317标段名称宿迁市富康大道(项王路-西湖路)道路改造路灯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8月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8月1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宿迁市富康大道(项王路-西湖路)道路改造路灯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SQ2014041450317
 宿迁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的宿迁市富康大道(项王路-西湖路)道路改造路灯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     1.2工程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100万元       1.3工    期:   45    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8-2015.9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5%,余款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视保修情况支付;
b、发包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直接从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相应赔偿款及甲供材料款;
c、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及业主方签发付款凭证后发包人方可支付;
d、计算每期工程款支付数额时需剔除合同价款中包含的暂定价款,但若在付款期限内承发包双方已经对部分暂定价款作出认定,则该部分暂定价款在付款期内按相同比例支付。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富康大道(项王路-西湖路)道路灯、控制箱、变压箱、电缆等
1.7本工程预算价866158.83元人民币,发包价:757544.55元人民币;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5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9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4.3.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如你公司对本招标工程感兴趣,请于2015年 08 月04日08时 30分至2015 年 08月 10 日 18 时0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王超 ,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8月 14 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
7.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评分办法(附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宿迁市建设大厦
联系人:吴非
电话:138157905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康庭茗苑32栋4楼
联系人:吴浍青
电话:0527-84508185
传真:0527-84508185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报名期限: 2015/8/420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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