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和平县教育创强工程部分学校校园绿化项目施工 批复文号 和发改 [2015]112号 批复单位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和平县教育局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和平县教育创强工程部分学校校园绿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和平县教育创强工程部分学校校园绿化项目,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发改[2015]1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和平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和平县教育创强工程部分学校校园绿化项目,绿化面积117809平方米,由6个镇的12所学校校园绿化工程组成,工程预算总造价5536615.37元(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为准)。具体包括:阳明中学校园绿化工程预算价161147.15元,阳明二中校园绿化工程预算价580395.45元,阳明三中校园绿化工程预算价301555.73元,龙湖学校校园绿化工程预算价513483.15元,阳明三小校园绿化工程预算价404178.26元;热水镇九连中学校园绿化工程预算价510305.91元,热水镇中心小学校园绿化工程预算价507539.37元;贝墩镇贝墩学校校园绿化工程预算价555343.80元;林寨镇浰江学校校园绿化工程预算价576622.13元,礼士镇礼士中学校园绿化工程453635.79元,礼士镇中心小学校园绿化工程预算价400502.43元;合水镇合水学校校园绿化工程预算价571906.20元。 2.2工程实施地点:和平县阳明镇、热水镇、贝墩镇、林寨镇、礼士镇、合水镇。 2.3施工工期30天(日历天),本工程绿化管理养护期为 1年,在管理养护期间必须保证苗木以健康正常的情况下生长,苗木的存活率必须达100%,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内容:平整绿化用地、回填土及栽植乔木、灌木和铺种草皮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 3.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拟派本工程的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园林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名;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3.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均在2015年4月~2015年6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 3.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四、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2《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3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4拟派的园林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上岗培训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及复印件。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是法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园林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自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的社保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4.7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8省外进粤企业还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挂网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 4.9投标人必须在自身报名前到招标人设在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国土局大楼一楼)的窗口签订投标承诺书及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承诺书。 注:潜在投标人提交材料的原件统一在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潜在投标人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和打印件(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每页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须知 5.1投标人必须提交¥10.0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5年8月4日8:30至2015年8月10日16:50。招标人指定账户: 户 名:和平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帐 号:44001747402053001992 5.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整个招标工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和开标会,自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3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资信进行考察时,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应予以配合并负责相关的考察费用,如投标人(或中标候选人)不按招标人要求配合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 5.4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相关执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和平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或拟派本工程的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六、报名地点和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6.1地点: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国土局大楼一楼)。 6.2时间: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1:30,14:30~17:00。 6.3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7.1于2015年8月11日09:30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及确定合格投标人。 7.2于2015年8月11日11:0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到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国土局大楼10楼)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不再另行通知,未依时参加者视为弃权。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15:30,地点为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国土局大楼10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和平县广播电视台” 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教育局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66066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87376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发布人 gdzfzj 发布日期 2015-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