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烈士陵园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的委托,为浑南区烈士陵园绿化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编号:DL(J)2015-0169)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取承包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浑南区烈士陵园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2、采购人: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 3、工程地点:浑南区烈士陵园(浑南区东陵西路,东湖新村小区西门)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种植完毕,五叶地棉,宿根花卉在2016年4月30日底前种植完毕。养护期1年,养护期2016年4月30日-2017年4月30日 6、具体工程内容:栽植乔木带土球云杉3株,栽植片植绿篱(丁香篱)120m2,栽植片植绿篱(金叶榆篱)120m2,栽植乔木带土球(金叶榆球)42株,栽植乔木带土球(松柏球)32株,栽植灌木带土球(绣线菊球)32株,栽植藤本植物(五叶地棉)280延长米,栽植灌木带土球(红王子锦带)6株,栽植灌木带土球(樱桃)6株,栽植花卉(摆花)101m2,草坪4200m2,栽植花卉(宿根花卉)101m2。。 7、质量标准:合格 8、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公开招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4.2具有针对本项目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报名及出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出售谈判文件起止时间: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每天8:30-16:30(节假日除外)。 2、要求: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浑南区检察院预防科(联系电话:84826632、84826706)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大厦发展七层)进行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文件出售后不退不换。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5年8月12日10时 谈判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朗日街银卡路8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编:110014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年大街支行 账 号:71150154700000136 联系人:迟源 李谦 电 话:024-82903799、82901399 传 真:024-82903299 E-mail:ghzb_vip@163.com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