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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安宁市城区道路改造工程” 已经安城管综执【2015】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筹措。招标单位为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安宁市城区道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安宁市城区道路改造工程相关的施工蓝图及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安宁市城区;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施工能力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备案证: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5号文《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 3.4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中标人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招标人交纳10%的履约保证金及低价诚信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的视为放弃中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被招标人或其他部门列入不良供应商或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3幢2单元101号)持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4.1项所要求的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开标,投标单位届时应派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代表准时出席,否则投标书无效。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8楼 联系人/电话:姜成昆/0871-6868392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3幢2单元101号 联系人/电话/传真:饶女士、杨先生/0871-68727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