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水路延伸段护坡绿化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宣水路延伸段护坡绿化工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的有关规定,本工程采取委内公开招标方式,原则上以投标人信誉结合投标人报价作为确定中标人依据。 一、工程概况及工程款支付 1、本项目为对宣水路延伸段裸露坡面进行喷播绿化。具体工程量详见清单。 2、工程款支付:工程不进行中间付款。付款遵循三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支付的原则,完工验收后支付合格工程量发包人审核价的40%;完工二年后,园林局对其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发包人审核价的70%;经内审机构审计后并报审计、监察机关备案后付清余款。 3、工期及质量要求:本项目工期为15日历天,工程质量为合格。(因创园任务特殊,中标后须三日内进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须于施工工期内完工,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 其它要求: 4.1、现场修坡、排水沟等项目土方的挖、运、取、弃均含在报价内,土方自行考虑运距、取土场费用等由投标单位自行现场查看,自行考虑报价。投标人需进行现场踏勘,清坡、钻孔、固定铁丝网、安装锚杆、喷播、铺无纺布、液压喷播、播种等均要自行考虑施工时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等,部分不具备施工条件的还需考虑边坡修整、土方弃置等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对上述项目费用一律不予签证。 4.2、工程量清单列出的每个细目已包含涉及到与该细目有关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与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对照阅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每一项单价均应已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细目的价格,凡技术规范和图纸中注明的工程内容,如在清单中未列项,均应视为包含在其它相关项目中。 4.3其它要求: 苗木养护期二年,苗木养护期内,施工单位负责苗木的看管及养护,管理标准详见施工合同。 以上要求请各投标单位仔细考虑,含在报价中,喷薄时时必须全部满足,否则,业主方对施工方所做工程量不予认可。 二、报价所含内容 工作内容:详见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不得兼职)。 3、投标文件叁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胶装,正本内证件须为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须于3日内缴至建委账户,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该履约保证金将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四、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2名中标侯选人。当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三家,且剩余一家非最低报价,则此次招标做为流标处理。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84250.00 元 ,超过此报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将予以书面警告,记录不良行为并于网上予以公示,给予1年取消宣城市园林局投标资格处罚。 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从园林局小型项目招标专家库中抽取。 3、开标会程序: 开标会开始前,各投标人必须签到,签到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超过开标时间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介绍本项目的一些基本情况。 (2)招标人负责收取已签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对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宣布检查结果。 (3)由招标人及监督人核对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 (4)按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顺序进行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十五楼园林局会议室)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 年8 月 7日 16时10分。 6、开标时间: 2015 年 8 月 7 日16时10分。 7、投标须知:报价书必须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章) 8、联系电话:陈工 0563-2616513 招标单位: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2015年 8月5日 附件:宣水路延伸段边坡防护工程清单编制说明.doc [15.5 KB]附件:宣水路延伸段边坡防护工程清单.xls [21.5 KB]附件:招标文件.doc [245.5 KB]附件:图纸-CAD-施工---2004.dwg [495.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