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三明明溪县红军战地医院遗址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45423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三明明溪县红军战地医院遗址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 HXZ(明)15800 
开标时间:2015-08-24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明溪县旅游局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红军战地医院遗址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社会[2013]2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明溪县旅游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明溪县玉虚洞;
2.2.工程建设规模:明溪县红军战地医院遗址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观工程,A区至D区(铺装及其范围内的汀步、登山步道);公共场所建筑及水电;配套设施(标识、坐凳);修复工程(望月楼、古桥、综合服务区)等,投资额约500万元。
2.3.标段划分:本工程仅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 咨询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2. 设计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年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符合闽建筑[2014] 2号文规定;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3.7.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08月 05 日至2015年 08月 1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3时00分至 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 (明溪县公园路10号),联系人:曾先生,电话:0598-2886656,购买招标文件;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且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200元,图纸等资料费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带U盘获取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 08月23 日17时00 分;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红军战地医院基础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1.4. 执行明政办【2012】126号文《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明政办【2012】126号文规定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08月 24日下午 15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社保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购买招标图纸的原件(若有)核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任的项目经理(可为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未通过身份核验的,招标不予接受其投标。
7.3.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4.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5.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再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7.6.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核验。若中标人不能在公示期间提供相关原件进行信息核验,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759818009、400-850-33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WWW.fjmx.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工程建设交易费、场地费按照闽价格【2003】房505号文件规定执行。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旅游局;
地址:明溪县新大路19号;            
邮编: 365200     ;
电话: 0598-2813097    ;          
联系人: 谢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杜鹃新村26幢2层, 
  邮编:365000  ;
电  话:0598-8969588;                 
传  真:0598-8969588 ;
联系人:林工、小蒋  。

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明溪县支行;            
       账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500 1647 2070 5250 7166---0002

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报名期限: 2015/8/520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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