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明建招[2015]S017号 开标时间:2015-08-19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西商贸物流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景观工程)已由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沙发改〔2014〕基字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12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经年检合格的市政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月5日至 2015年 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人民币 200 元,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3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4.3. 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8月18日17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5万元 。 6.4. 投标保证金的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8月 19 日 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项目经理),拟派出项目经理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内, 邮编: 365050 ; 联系人 : 叶先生 电话号码:88628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沙县建设大厦五楼 ,邮编: 365500 ; 电话: 0598-5840769 传真: 0598-5865709 ; 联系人: 姜女士 手机: 13859147126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915843472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0598-584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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