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幼儿园一期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游路、树池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幼儿园内。 2、工程规模: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幼儿园一期项目道路、游路、树池等工程,工程计划投资约80万元。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5、发包范围: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幼儿园一期项目道路、游路、树池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市外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下载专区http://cxjsj.yancheng.gov.cn/xwzx/xzzq/201208/t20120820_266726.html)。 3、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 2015年 1月—2015 年6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至少 1 名)】和委托代理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等不少于4人在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四、投标报名 请申请人于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方式、邮箱)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中路36号九洲大厦15楼;联系电话:0515-83075377;邮箱:236746917@qq.com)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行盐城盐都支行, 帐号:46505822448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开户行公章的复印件,到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转存于招标人指定账户。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不一致的,开标前均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七、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ycedz.com/上发布。 九、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68820911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寿清 联系电话:1896200059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36号九洲大厦15楼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515-83075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