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轻纺园纵一路、纵二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瑞晟南招【2015】074号(招标编号)的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轻纺园纵一路、纵二路道路工程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以浦发改【2015】基字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瑞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平市浦城县荣华山组团;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303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预算书);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瑞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南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浦城县规划设计室; 2.6.2. 代建单位:无; 2.6.3.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2015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福建省内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含临时执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 3.2.1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2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4年2月28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12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pcggzy.com/index.html。(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每份售价300元,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2.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2.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8月20日17时00分前(汇达指定帐户的时间。) 6.2.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 6.2.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万元整(¥60000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浦城县支行 开户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1677407052511504 友情提醒:投标人汇保证金时请注意银行作息时间。 6.3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投标保证金请注明:“投标报名号+荣华山道路”。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1日15时00分,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若有疑问,可向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70-5191,0595-28229986。 7.1.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cggzy.com), 7.1.2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半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7.2 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pcggzy.com/index.html)或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pzbtb.gov.cn:8081/)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荣华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浦城县轻纺园物流大厦5楼; 电 话:0599-2821651 联系人:聂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 ;邮 编: 353000 ; 电话:0599-8813977; 传真:0599-8813977; 联系人: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浦城县支行 开户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1677407052511504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