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新安路(新甫段)人行道与路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包括新泰市新安路(新甫段)两侧人行道与路灯等配套设施工程,其中人行道约12691m2,路灯约110盏,总投资约计315.57万元。 2.2建设地点:位于新泰市城区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锁定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省外企业须提供进鲁备案材料、新泰市内施工企业须持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新泰市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持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日09时30分;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泰市府前街1149号 联 系 人:杜金梁 电 话:0538-217375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00号奥来新天第a座10楼1001 邮 箱:sanyangxt@163.com 联 系 人: 赵振彬 电 话:15092805193 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梁秀 邮 箱:xtsjyzxlx@163.com 电 话:0538-725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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