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区铁南区陇海四路、陇海五路道路工程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开封新区铁南区陇海四路、陇海五路道路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开封新区铁南区陇海四路、陇海五路道路工程进行国内三次公开招标选取合作建设对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新区铁南区陇海四路、陇海五路道路工程 2.2、招标编号:ZYZB(K)-【2015】-0501号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投资额:道路排水工程(含电力管沟工程)约3800万元,路灯照明工程约200万元. 2.5、计划工期:道路排水工程(含电力管沟工程)120日历天,路灯照明工程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新区铁南区陇海四路、陇海五路道路排水工程(含电力管沟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开封新区铁南区陇海四路、陇海五路路灯照明工程施工 2.8、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需提供至少两份单项类似业绩不低于2000万元的合同(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四方竣工验收报告),且未在其它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投标单位近3年至少有两份单项类似工程合同额不低于400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四方竣工验收报告),且企业信誉良好。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需提供至少两份单项类似业绩不低于200万元的合同(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四方竣工验收报告),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投标单位近3年至少两份单项类似工程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四方竣工验收报告),且企业信誉良好。 3.2、2012、2013、201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报名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开大道三大街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5015室 16 号窗口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第3款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上述所有证件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注:1、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参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应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开标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人需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开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371-23620005 2、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女士 电 话:1513787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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