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建城[2009]157号)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市[2014]159号)资质,近三年承担过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2年以来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类似工程1个以上(含1个),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省外企业入滇开展建筑活动,不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 4、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