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圣水寺修缮工程 已由 辽宁省文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圣水寺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的通知辽文物函【2014】1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葫芦岛市连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并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圣水寺修缮工程 2.2 建设地点: 圣水寺院内 2.3 招标内容: 圣水寺-天元宫、铭心楼、正殿、孔圣殿、无梁殿、山门房修缮 2.4 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合同估算价为 388 万元 2.5 开标时间: 2015 年 08 月 31 日 上午 09:30 时 2.6 要求工期; 2015 年 09 月 07 日开工至 2016 年 08 月 07 日竣工,计划工期 336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含)以上 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8 月 10 日- 2015 年 08 月 14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刷卡报名,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 投标保证金:7.5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缴纳)。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建设工程网上报名确认单;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 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7)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BBB级(含)以上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由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信息认证评估中心出具)。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5 年 08 月 10 日- 2015 年 08 月 14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企业信息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葫芦岛市连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新大陆广场 联系人: 韩立新 联系电话: 13504227588 代理机构: 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华怡园18-A楼5号门市(葫芦岛市三中对过) 联系人: 王哲 联系电话: 0429-7770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