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津市莲池公园文化长廊建设工程已由河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字【2013】1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莲池公园内
2.2 项目规模:文化长廊建筑面积约350m2
2.3 计划工期:120天
2.4 项目投资:157万元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ml:namespace>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进行报名,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东街运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写字楼西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59-2222973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津分部(亚飞百货大楼对面环卫处五楼)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18635987612
4.2 报名须携带的资料:法人委托书(只可以委托拟派往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拟派往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3报名结束后,投标人需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办理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于开标前递交。
4.4 报名时领取《投标人廉洁和规范行为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于开标前递交。
4.5领取招标文件时,本项目所报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运城市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号:402181000220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14088201150869-03)。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河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候先生电话:1333359456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秦先生电话:
0359-8701923,
1503456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