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振兴路道路排水新建工程-绿化工程 批复文号 湛发改资[2014]125号 批复单位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湛江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施 工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振兴路道路排水新建工程-绿化工程 招标单位: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鹏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振兴路长约1520m的绿化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绿化、树池砌砖等 工程预算总造价:1549474.12元。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工期:28日历天; 工程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振兴路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报名时间:2015年 8 月 10 日至2015年 8月 14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于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报名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集中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报名费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 200 元(含工程量清单光盘、密封袋) 开标时间:2015年 9 月 6 日 9 : 30 分。 开标地点: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1 号开标室(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一、报名条件: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报名开始日之前(不含开始日)已取得《湛江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投标报名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的湛江市固定投标员IC卡或临时投标员IC卡方可报名;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外市企业相应的三级资质必须取得湛江市行政主管部门的入市批准;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2015年2月份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为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同时持有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和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6)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湛江市固定投标员IC卡或临时投标员IC卡参加开标会; (7)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8)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①按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1)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2)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湛江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2015年2月份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和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为持有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的不需提供); (8)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该企业和人员信息资料网页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单位联系人:吴建平 联系电话:0759—2280276 招标代理联系人:林铭江 联系电话:0759—2206308 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投诉电话:0759—3588103
招标单位: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鹏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146-1-振兴路道路排水新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现场报名.doc 发布人 湛江市鹏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