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3]6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固原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自筹及贷款,招标代理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附属及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固原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27950.5平米,包含传染楼,培训中心、宿舍楼,行政办公楼,高压氧舱,医技楼,门诊、急诊楼,住院部楼,附属楼等单体建筑。 2.2建设地点:固原市西南新区九龙路以南规划区域内; 2.3标段划分:一标段:景观绿化工程; 二标段:室外硬化及管网工程;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外省企业必须提供进宁备案许可证。企业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一级资质),外省企业必须提供进宁备案许可证。企业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4.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审核通过后,请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编号:DFHT-2015-030;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原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西南新区九龙路以南规划区域内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B栋15号楼909室 联系人:雪彦全 联系人:闫维仲 电 话:13995342776 电 话:0951-8569287 18152551666 邮 编:756000 邮 编:750001
2015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