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南长沙“灰汤天池温泉山居”项目环境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45745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长沙“灰汤天池温泉山居”项目环境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灰汤天池温泉山居”项目施工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招 [2013]12号文件、宁发改备案[2014]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湖南湖大投资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灰汤天池温泉山居”项目环境景观工程; 2、项目地点:湖南长沙市宁乡县灰汤镇,长灰娄高速公路以北,凤凰街以南,蒋琬路以东; 3、建设规模:“灰汤天池温泉山居”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499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本次招标环境景观工程面积约10万平方米,招标金额约4500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7、保 修: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 8、招标范围:“灰汤天池温泉山居”项目环境景观工程施工,包括小区内绿化、道路、管网、景观、照明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类似项目施工经验,提供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署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如联合体投标的,仅认可联合体主办方的类似工程经历(含以往工程业绩)和工程获奖情况。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还需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满5年,无在建工程;为防止项目经理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员岗位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不得有在建项目;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要按上述要求配备一套关键岗位人员。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8、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主办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从2015年 8月 10 日~2015年 8 月 14 日(上午09:00点至11:00点、下午15:00点至18:00点;节假日休息) 到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地址: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 3、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 ①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项目名称必须与本公告项目名称保持一致);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3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以上证件均需验原件,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贰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联合体投标的,按上述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 8 月 17 日 17:00前(北京时间)将疑问发邮件至17414939@QQ.COM,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nxzy.hnipp.com)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之一; 2、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至下列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户 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7319 0430 1710 77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投标项目名称:“灰汤天池温泉山居环境景观工程”; 4、保证金提交方式:⑴银行转账支票;⑵银行电汇;⑶银行汇票。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只能采取以上三种方式中的一种,并从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保证金提交。一张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只能缴纳一个标段的保证金,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 5、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 6、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和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请咨询: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31-88980422。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并现场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原件、廉洁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原件。外省投标人除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外,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否则招标人不受理投标。(如联合体投标人,由主办方按上述要求派人参加开标,但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须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证明)

八、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I”,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2 日 9: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5年 9 月 2 日 9: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县住建局院内);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nxzy.hnipp.com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南湖大投资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龙先生招标代理公司: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 肖先生联系电话:18974828383  

<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报名期限: 2015/8/10201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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