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角一路(江海路-和平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下载招标文件、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qdztb.com,点击[会员业务系统申报],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 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 台角一路(江海路-和平路)绿化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公司自筹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台角一路(江海路-和平路)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人民币100万元
(3)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9月7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10月7日。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台角一路(江海路-和平路)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三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④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满足上述4个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即可。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专业。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见资格审查标准);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8)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本工程进行投标。
7、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5年 8 月 18 日 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邮箱(qdztbjys@163.com)。
8、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前自行登录启东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qdztb.com:8080/qdzx/login.aspx),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255.00元,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资料费。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9 月 1 日 14 时 30 分,书面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包、备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启东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公布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ztb.com)“答疑公示”、“最高限价公示”栏目;启东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qdztb.com:8080/qdzx/login.aspx)。
11、特别提示:
(1)投标人投标时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特别提醒:江苏省内投标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具有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评委通过扫描告知函的二维码进行验证。如果不能验证,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4)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
12、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春娟 联系电话:0513-83103025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启东市公园北路1088号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0513-83223352
招标人: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负责人:
招标代理人: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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