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文峰街道办事处 2、工程名称:盐城文峰街道锦绣苑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景观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3、招标代理: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4.1项目地点:文峰街道境内 4.2工 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3质量要求:合格(养护期 2 年,苗木成活率 100% ) 4.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划拨专项资金,已落实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锦绣苑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景观绿化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造价约60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市外园林绿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盐施工(养护)登记表》详见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3)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等合计不少于3人)及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等合计不少于3人)及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在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5年2月-2015年7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外地企业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可提供印有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5年8月11日16:00时。 9、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2日9:00时。 10、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2、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咨询、投诉电话:0515-89918639。 13、附件: (1)、招标文件 (2)、工程量清单 (3)、图纸 14、本公告同时发布于: 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http://www.thajz.com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sggzy.gov.cn 15、说明: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网上公布,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thajz.com),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文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1806140776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瑾 联系电话:15305101701 201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