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5853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木兰县江畔公园改造项目(沿江景观公园一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在职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的类似业绩佐证材料(近三年2012年8月1日起至2014年8月1日止每年至少1个同等规模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以经过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三者缺一不可,提供原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为本项目项目经理,并到现场报名)、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承诺、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的类似业绩佐证材料(近三年2012年8月1日起至2014年8月1日止每年至少1个同等规模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以经过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三者缺一不可,提供原件),有关建设工程行政主管不门出具的“建设工程不拖欠工程款证明” 在哈尔比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登记(电话0451-87519586)。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在黑龙江欣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7楼)报名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8.其他:投标人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企业法人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木兰县木兰镇城镇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欣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7楼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赵先生电 话:0451-51710292-822 传 真:0451-84626282 2015年8月11日 |
报名期限: | 2015/8/12至 2015/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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