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栖云北路及太白路人行道改造工程,经榆发改【2015】208号文批复建设,筹备工作已经结束,已具备招标条件,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甘肃安宇工程咨询造价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榆中县栖云北路及太白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榆中县城栖云北路和太白路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总投资:458.8万元 计划总工期:40日历天 工程规模:本次改造的栖云北路南起中心广场,北至盆地大道,全长1935米,宽3.6—12.8米;太白路西起大成路,东至兴隆路东段,全长900米,宽3.6—12.8米。对该两条道路现状人行道进行拆除,并对路基进行进一步夯实处理,人行道铺装材料采用透水砖。 二、标段划分: 施工三个标段 一标段:太白东路两侧 二标段:栖云北路东侧 三标段:栖云北路西侧和太白西路南侧 具体标段划分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建造师资格,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一个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四、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取费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附身份证、IC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职称证、安全生产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造价员、机械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人员社保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7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以及获得的表彰奖励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应当为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 6、单位介绍信。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两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报名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 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外地企业可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用A3纸正反面打印),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单位将不再邀请参加本次投标。 报名时,施工单位投标人须携带建造师IC卡,进行刷卡,屏蔽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五、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1室(榆中县兴隆路229号6楼) 联系电话:0931-5237301 2、招标人: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榆中县栖云南路4号 联系人:汪文泽 联系电话:13993179828 3、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联创广场B座8楼 联系人:何茹波 夏兰 联系电话:13893118558 4、备案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