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X-A201513044 浙江东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枫公园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东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内容为红枫公园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浙江东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枫公园;计划工期:结合施工范围内景观、园林部分,并在景观、园林部分完工后30天内完工,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按《原标准》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按《新标准》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原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2.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 2.4投标人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2.5 报名附加条件: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要一致。如需更换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前2天提交书面资料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递交①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2015年 8 月 13 日至2015年 8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8时,到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含清单电子光盘);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9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浙江东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工艺品厂会议室。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金华市蒋堂镇开化 代理人地址:金华市婺州街169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人:章晶 电话:0579- 82720208 联系电话0579-82131820 传真0579-8239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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