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探沂镇327国道北侧(同乐庄、高家岭段)、朝阳路、兴业路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页面纠错 1、招标条件 费县探沂镇327国道北侧(同乐庄、高家岭段)、朝阳路、兴业路污水管网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探沂镇人民政府,计划总投资7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沂市费县探沂镇。 2.2规模: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污水管网工程等; 2.3计划工期:30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 详见设计图纸中的内容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三个标段。 一标段:朝阳路污水管网工程; 二标段:327国道北侧(同乐庄、高家岭段)污水管网工程; 三标段:兴业路污水管网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市外投标申请人须同时提供进临备案证明原件)到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投标申请人携带《报名受理通知书》,到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二标段:肆仟伍佰元整,小写¥4500元。三标段:肆仟元整,小写¥4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17:00时,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汇票的方式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7日上午9:30时前,地点为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费的收取 本工程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探沂镇人民政府 地址:临沂市费县 邮编:273400 联系人:田科长 电话:13953911319 传真: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一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9539113660539-8311106 传真: 电子邮件:lyzpd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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