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工路人行道工程招标公告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工路人行道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工路人行道工程,总长度2715米。人行道结构层采用3厘米厚五莲红花岗岩面层,15厘米厚的C15的混凝土垫层,两侧安装五莲红路沿石。分为二个标段,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标段划分: 一标段: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工路北侧人行道工程,长1265米。 二标段: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工路南侧人行道工程,长1450米。 3、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港路至沃尔沃路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工程工期:20天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或市政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到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名都国际412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或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 2014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外地企业进临须出具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8、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 9、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0、外地施工企业进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必须胶装),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及加盖公章。 四、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须向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交纳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日程安排: 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18日16:0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高靓 联系电话:13869913199 8800023 单 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名都国际412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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