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namespace>黄埔区2015年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工程
招标公告
黄埔区2015年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现对黄埔区2015年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黄埔区2015年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联系人:张工?xml:namespace>联系电话:020-82291305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工联系电话:020-8228059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37899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庙头涌、南湾涌、金紫涌、珠江涌、深涌、南岗河、乌涌(含本田厂南过铁路涵洞排水工程等)、米塔涌、西滘河、沙步涌出口段、文涌(含文涌改道等)、三戽涌、双岗涌、沙涌(含沙涌黄涌河段)、细陂河、牛屎圳、宏岗河、长洲1号涌、新担涌等河涌范围内堤岸绿化养护及人行道保洁服务。本次招标项目堤岸长度约?xml:namespace>200km,总绿化面积357692.84m2,各种乔木9473株,人行道面积171621.61m2。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河涌堤岸绿化养护及人行道保洁内容及范围:工作内容包括(1)人行道保洁:含附属设施和设备,三级养护。(2)河涌绿化维护:日常浇灌、喷药除虫、除杂草、施化肥、花木草皮修剪、补植等,三级养护。(3)河涌水质巡查。(4)河道堤防巡查: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的陆域、水域(含水质)的检查巡查工作,及时制止、举报、协助甲方做好处理河涌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
3、服务期:服务期为1年。
4、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本次招标工程的服务费暂定为442万元。
七、发布招标公告及报名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8 月14 日至 2015 年8 月18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5 年8 月19 日至2015 年8 月25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32号四楼)报名(原件核查):⑴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递交);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复印件;⑷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⑵-⑷项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
2、投标人的被授权人须带第二代身份证及以上报名资料到现场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施工)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类似工程业绩:不要求提供。
8、投标人须提交在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未在招标公告?xml:namespace>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单位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电话:020-82291305 。
十四、?xml:namespace>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