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街景公园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桑植县发改局以桑招办发【2015】48号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拔款。招标人为桑植县城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桑植县街景公园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桑植县澧源镇 2.3 规 模:公园建设施工建设面积15047平方米;给排水施工浇灌总面积为10000平方米;电器施工红线内的电气照明、动力配电、接地防雷系统等。 2.4 合 理 价:¥:4009379.85元.详见《桑植县街景公园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合理价》。 2.5 工 期: 60 天(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合格,且植被成活率100%,缺陷责任期二年。 2.7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 本次工程招标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园林专业项目经理证和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 3.6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张建发【2013】71、72号文件要求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指模打卡考核管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 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捌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5年9月7日9:0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 8 月 14 日至2015年9 月 7 日 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止在张家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招投标信息栏(http://www.zjjztb.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理价。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1844225853@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张家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 年 9 月 7 日9时00分,地点为 桑植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桑植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 0744-6246529 。 10.其他注意事项 10.1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果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依据湘建建【2007】65号文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2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申请人的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桑植县城管局 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0744-62339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南庄路31号路桥公司303室 联 系 人:石女士 电 话:18874419832 传 真:0744-83803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