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连云港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改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462024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连云港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改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3207071506180201项目名称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改建工程
标段编号3207071506180201-BD-002;标段名称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改建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8月17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8月2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改建工程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源运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改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3207071506180201-BD-002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改建工程施工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改建工程施工15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其他要求:   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源运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的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经由连发改投资发[2014]5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改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改建工程
2、标段名称: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改建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4、结构形式:沥青混凝土路面
5、工程规模: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为城市主干道,道路设计全长2044.110m, 道路红线宽度为40m 
6、招标范围:东方大道(新光路-平山路)改建工程施工,包括道路、雨污水改建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工期:15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合同估算价:约4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8.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3)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及苏检会[2015]4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也可通过网络申请查询。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
本项目为市政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上传,同时企业就以上内容出具承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为本单位须具备相应专业岗位证书的从业人员。
(8)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规定上,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
本工程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得分。以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并加盖印章的信用综合得分证明原件为准,并在有效期内。
办理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入库流程:
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网 址:http://www.lygcin.gov.cn
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
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
具体要求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网上下载
8.3、资格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第四十五条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其投标。
3、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4、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精神,按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至低确定偏离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一: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5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评标基准价 = 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方法二: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5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基准价的确定: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K2=86%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Q1 的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六、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15年8月17日0时0分至2015年8月21日23时59分。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姓名:李仕龙   电话:18662456928
七、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光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光盘还是自备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备用光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依据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4、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
陈 超: 18601131457(投标工具)
李仕龙: 18662456928(投标工具)
黄桂松: 15896100880(造价软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穆传凯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6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或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密码锁激活:
1、市区、开发区、连云区、徐圩新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ygggzy.gov.cn/或http://www.lygztbzx.gov.cn/或http://www.lygztb.gov.cn/
2、县所有项目(广联达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http://www.lygztb.com.cn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工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
连云港黄桂松
陈 超 18662456928
15896100880
18601131457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刘书丹
郑磊 18651253807
13812332568  
四、公告         1.公告时间:   2015年08月17日至2015年08月21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5年08月17日至2015年08月21日 
 2.获取地点  网上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源运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8号厂房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苏海山联 系 人:穆传凯 
 电 话:15062989667电 话: 85838369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报名期限: 2015/8/17201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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