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蓉浦公寓保障性住房(东海新村)绿化工程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0日(节假日不受理) 招标方式:公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0日(节假日不受理)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青垒头路32号5楼 工程造价:75.1719万元招标代理公司: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工期要求:35日历天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80-2608985 建筑面积:/平方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址:定海城区东海东路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绿地土回填、苗木种植及二年养护等。投标保证金:15000元 申请条件: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标准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城[2009]157号《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或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项目主管及其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报名单位为舟山市定海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4、报名时应携带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共三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5、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真实有效。 3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严重不良行为或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 4项目负责人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真实有效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5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 6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注: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 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竣工验收时间以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括项目核销记录)。 7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备注: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2)投标单位承诺:我公司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投标报名有关资料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