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省大学生体育中心绿化养护及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的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JF20150099 2、项目名称:省大学生体育中心绿化养护及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为851613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 ③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5)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6)投标人须满足以上资格标准外,还须满足: ①、合同包一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合同包二投标人为保安公司的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7)其他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 6、招标文件售价: 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帐、银行电汇等方式按以下标准向招标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合同包一:人民币伍仟玖佰元整;合同包二: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的银行帐户,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7日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09月07日09:00:00(北京时间)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联系人:福建师范大学 联系电话:22867613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谢晶永,联系电话:0591-87580399 传 真:0591-87582611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洋下支行 账号:117090100100030790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