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拟建的房山区丁家洼河(京原铁路~入大石河口)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为房发改【2013】456号。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授权委托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为本工程的招标人,办理房山区丁家洼河(京原铁路~入大石河口)综合治理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的招标工作。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现对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房山区丁家洼河(京原铁路~入大石河口)综合治理工程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房山区丁家洼河(京原铁路~入大石河口)综合治理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1.3建设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1.4招标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1.5标段划分:房山区丁家洼河(京原铁路~入大石河口)综合治理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1.6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工程和非防洪工程的整理绿化用地、植物护坡绿化、各类植物的种植、垂直绿化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清单为准。 1.7工程实施地点:房山区 1.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北京市园林绿化项目管理培训结业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①具有协会颁发的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②外地进京企业应当具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 2.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4外地进京企业须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 2.5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6具有税务登记证; 2.7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2年08月17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和园林绿化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8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为了全面完成房山区第二阶段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进度,房山区夹括河治理工程、房山区拒马河治理工程、房山区丁家洼河综合治理工程、房山区南泉水河治理工程、房山区马刨泉河治理工程、房山区牤牛河治理工程等六项工程的绿化同时招标且同时施工,投标申请人可以对上述工程各标段全部投标,也可以分别投标;同一投标申请人最多只能获得全部六项工程九个标段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报名期间投标申请人应根据标段情况合理考虑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和设备安排,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投标申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审查方式,报名合格的单位七家(不含七家)以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七家多于三家(含三家)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4.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条件: 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5年08月17日—2015年08月21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407室。 (3)报名条件:潜在投标人报名需提供有效的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外地进京企业须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北京市园林绿化项目管理培训结业证书和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进京企业安全员应当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资料(以上证书及证明投标申请人每标段均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壹套备案)。 报名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完全按照2.7条内容的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壹份加盖单位公章。 5.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时报名且通过报名阶段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请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407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 编:102488 电 话:010-89368847 传 真:010-89368096 联 系 人:李小川、任丽娜、何术朋
批复文号房发改【2013】4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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