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阳山县城韩愈文化公园景观工程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 阳发资【2014】55号 批复单位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山县城韩愈文化公园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资【2014】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山县规划市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集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阳山县城韩愈文化公园景观工程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阳山县城城南雷公坑岛。工程规模:占地面积1142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等。最高限价为4409.423444万元。 2.3招标范围:阳山县城韩愈文化公园景观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上所有内容。 2.4工期:18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建筑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前三年内没有存在发生过致人死亡安全事故和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的情况; 3.4 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与参投企业相符)和投标人住所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原件(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企业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诚信登记手续且信用为B级或以上方可报名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及报名时间:2015年 8 月 18 日至2015年 8 月 24 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16: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资料:申请人必须按时到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阳山县韩愈路28号阳山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报名窗口处),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报名申请表(可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qyjs.gov.cn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②《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二代身份证;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⑦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与参投企业相符);⑧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原件(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⑨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是项目负责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上述资料中第②~⑦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自编页码、目录),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上述资料的有效期须满足本项目的招标要求。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许先生 联 系 人: 房先生 电 话: 0763-6848989 电 话: 0763-3662116/18926604303 发布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