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盐南线大甘路口~五星路口市政绿化优化提升首期工程(大甘路口~里水大桥段) 批复文号 南路函[2014]86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公路局、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局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盐南线大甘路口~五星路口市政绿化优化提升首期工程(大甘路口~里水大桥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盐南线大甘路口~五星路口市政绿化优化提升首期工程(大甘路口~里水大桥段)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施工范围从大甘路至里水大桥段,起点K1+700,终点K4+860,路线长约3345米。招标部分估价约为4300万元。 2.3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延长。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合招标人,如招标人有需要停工或开工,中标人必须执行。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主要工程内容有:道路、交通及排水改造工程,景观工程,电气工程,给水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招标规模:本工程施工范围从大甘路至里水大桥段,起点K1+700,终点K4+860,路线长约3345米。招标部分估价约为4300万元。 招标控制价(即本项目招标备案预算总价):¥42413540.11元;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279945.24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即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 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R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或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的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须具备以下①或②要求中的任何一种:①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②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并具有经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年2月至2015 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6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6.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曾独立完成过1个或以上单项工程造价34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注:①以上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②须提供业绩所在的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政府采购部门公布的中标公示(告)信息网页打印件。】 4.7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7.1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市政相关专业包括:市政道路、市政工程、市政给排水、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市政桥梁、市政道桥、给排水等),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包括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建筑、环境艺术、景观设计、园林工程、古建筑园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 4.7.2施工员:至少2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其中1名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包括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建筑、环境艺术、景观设计、园林工程、古建筑园林)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名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市政相关专业包括:市政道路、市政工程、市政给排水、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市政桥梁、市政道桥、给排水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7.3造价人员:至少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造价员证; 4.7.4 资料员:至少1名,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8 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造价人员、资料员等不得兼任。且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 年2月至2015年7月)为拟派施工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300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2 报名时间:2015年 8 月17 日8时30分起至2015年 8 月21 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人民币280.00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80.00万元,诚信保证金200.00万元),在规定时间内汇入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帐号(详见《附件投标担保金须知》。投标担保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7.3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须提供);(4) 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含社保证明);(5) 业绩证明材料;(6)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7)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其他材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3号3层东座 邮 编:528244邮 编:528000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5689562电 话:0757-83218430 传 真: / 传 真:0757-8321843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发布人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