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8-18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2015年“十一”景观布置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5年“十一”景观布置工程 二、项目编号:DH-2015-013 立项编号:CYCG_15_232 三、项目概况: 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 采购用途:景观布置 采购内容:国庆主题景观布置 四、采购人: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5号 电 话:010-84972796 五、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单元1716室。 邮 编:100101 联系人:赵梦 电 话:010-64956207-8006 传 真:010-64956207-8011 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 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投标时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 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七、项目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4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九、报名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