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杉田路道路改造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5]1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市石峰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杉田路道路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南侧。 2.3 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南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杉田路(响田东路至金属路)段,全长1418米,路幅宽5-7米,改造内容为道路路面改造拓宽及新建排水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595万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150日历天(包括施工图设计周期以及施工工期,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施工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设计企业须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员具有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项目。 3.5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二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七部委30号的相关要求。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所需提交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②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是联合体,仅施工资质成员单位提供);④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职称证上未注明单位或所注明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报名前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⑥拟任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及其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⑧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湖南省内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或委托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湖南省外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受理;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负责报名)。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叁份复印件,设计施工单位复印件装订在一起。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9日、20日、21日、24日、25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 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七楼交易大厅(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 本工程招标文件择期另行发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1381。 9.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9.1所有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9.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石峰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株洲市石峰区石峰东路9号 联 系 人:凌先生 电话:156733954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恋综合楼17楼 联 系 人:黄富玉、余美 电话:0731-22668985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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