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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46482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马尾圣教医院门诊楼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马尾圣教医院门诊楼保护修缮工程 
2015年08月19日
招标编号:FJHLMW[2014]第025号
开标时间:2015-09-08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船政文化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尾圣教医院门诊楼保护修缮工程 已由福州中国船政文化建设管理处以     榕船政文【2013】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船政文化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船政文化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马限山南麓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4566223元,K=7%,发包价:426142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马尾圣教医院门诊楼保护修缮,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2.4.         工期要求: 12 个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经年检合格的福建省内注册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古建筑范围)及以上并提供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培训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承诺到位;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提交; 
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7.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8.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10.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按省文物局闽文物【2013】15号文规定做好开工登记表申请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8  月  20  日至2015 年  8  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每份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JHLMW(2014)第025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注: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在投标时应未失效)。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9  月  8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执业证书及复印件(或上岗证或岗位培训证书)、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到场核验登记。
7.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船政文化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马限山1号  ,
联系人:  林工  。
电话:  0591-88027872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73号高景华庭2#楼1406单元;邮编: 350003 ;
联系人:   李工    电话:22283366(1586084735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马尾支行
账户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户:7345 7101 8260 0021 878

注: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退还保证金联系电话:   0591-83984047   ;联系人:   财务人员      
 关于退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自2015年3月1日起,启用中信银行马尾支行账户,请各投标单位按投标文件中所列账户汇款。中心在其他银行的账户均不接受保证金的汇入。交易中心将在收到招标代理公司退还保证金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采用批量付款方式将保证金本金按汇入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银行账户退还,由于各投标单位未及时提供变更帐户信息引起的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汇出或错汇的情况,交易中心概不负任何经济、法律上的责任。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层

报名期限: 2015-8-20201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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