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13211508060201项目名称宿豫区汉江路(洪泽湖路-九华山路)市政工程 标段编号3213211508060201-BD-001标段名称宿豫区汉江路(洪泽湖路-九华山路)市政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8月20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8月26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宿豫区汉江路(洪泽湖路-九华山路)市政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11508060201-BD-001 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 宿豫区汉江路(洪泽湖路-九华山路)市政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汉江路(洪泽湖路-九华山路)。 1.2工程规模:全长约1100米,道路红线宽约30米。工程造价约1702万元。 1.3工 期:12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一年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二年时付清。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进度款支付时扣除预留金部分。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宿豫区汉江路(洪泽湖路-九华山路)道路排水、土方等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见附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企业可通过互联网申请无行贿记录查询,申请查询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27-88280035);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0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2015 年8月26日下午 18时00 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uyuztb.com)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刘亚庆,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18051452320。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zb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9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建设局 地址:宿豫区金莎大厦18楼 联系人:郭成 联系人:蔡林娜 联系电话:0527-84465132 联系电话:0527-84481968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宿豫区汉江路(洪泽湖路-九华山路)市政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11508060201-BD-001 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 宿豫区汉江路(洪泽湖路-九华山路)市政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汉江路(洪泽湖路-九华山路)。 1.2工程规模:全长约1100米,道路红线宽约30米。工程造价约1702万元。 1.3工 期:12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一年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二年时付清。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进度款支付时扣除预留金部分。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宿豫区汉江路(洪泽湖路-九华山路)道路排水、土方等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见附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企业可通过互联网申请无行贿记录查询,申请查询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27-88280035);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0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2015 年8月26日下午 18时00 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uyuztb.com)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刘亚庆,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18051452320。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zb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9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建设局 地址:宿豫区金莎大厦18楼 联系人:郭成 联系人:蔡林娜 联系电话:0527-84465132 联系电话:0527-84481968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