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主街路绿化彩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HHZB-2015-JL-GS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主街路绿化彩化工程经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局以吉经开投备字【2015】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招标内容:本工程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内容如下)
(1)管委会及思源路绿化彩化工程;
(2)昆仑街加油站、拓普纺织彩化工程;
(3)昆仑街与思源路后侧厂区围墙外绿化工程;
(4)九龙路中间分车带绿化彩化工程;
(5)九龙路与经开大街交汇路口绿化工程;
(6)花箱栽花工程;
(7)经开大街彩化工程;
(8)邓小平牌子下彩化工程;
(9)翰林路对面路口彩化工程;
(10)圆锥花钵栽花工程;
(11)东昊工贸、化纤医院彩化工程;
(12)高速公路北侧绿化工程;
(13)灌渠桥周边绿化工程;
(14)昆仑街两侧栽植火炬树(思源路至九江大路)工程;
(15)双吉路边栽植金叶榆工程;
(16)消防大队绿化工程;
2.1.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经开区区内。
2.3、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9月19日至2015年10月17日 总工期:28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 及以上职称。
3.3、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6、外埠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规定执行。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林市青年路天江小区7号楼)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职称证、代理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人、被授权人应为同一人。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800元 ,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1日14时30分,地点为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林市青年路天江小区7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地 址: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
联系人:董超 联系电话:0432-651287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鹄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松北二区民意胡同6-12号网点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432-6512835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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